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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犯罪和非法拘禁

时间:2013-02-07 15:56:30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郑文武

     一传销团伙迫使被骗者加入非法传销组织,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受害人为逃跑失足坠楼,酿人亡惨剧。身着囚服的八名被告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于2013131在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审,整个庭审持续了六个小时,案件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23月,以徐某某为首的一伙传销人员,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旗号由巢湖市窜到芜湖市继续从事传销活动。该组织采取五级晋升制,由上至下分业务总管、业务经理、业务主任、业务代表、业务员。发展新成员时,由传销人员用电话、上网等方式以做生意、招工等名义将亲朋或网友诱骗进,然后,采取扣留身份证、手机、行李,恐吓、打骂、看管等形式限制人身自由,以上课、谈话等方式对被骗者洗脑考察,最终迫使被骗者交纳2800元购买虚拟产品成为该组织业务员。新人成为业务员后,再诱骗他人加入,如此循环。
  20123月,被告人陈远军以做生意由诱骗同乡王某某进入传销组织。王某某到达芜湖后,随即被人带到传销窝点,被告人杨超对王某某进行谈话,通过语言威胁,并称其人身自由已被控制,要求被害人将手机、证件交出,扣留。王某某拒绝加入传销组织,管家寿飞东、赵石林便安排被告人石琪对王实施人身看管,同时锁门封窗防止王某某逃脱。617下午,王某某趁看管人员上厕所之机,爬上未完全封死的窗户,准备跳至东边一户人家窗台逃走,结果失足从六楼坠落,当晚,王某某伤重身亡。事发后,该窝点传销人员全部逃离,后被公安机关悉数抓获。
  据悉,涉案的多数被告人本身也是被亲朋好友所骗加入传销组织的受害者,身陷泥沼,却在传销组织的洗脑下渐渐麻木,最终不分是非,参与犯罪活动,成为夺人生命的帮凶。在法庭上,各被告人虽心生悔意,但为时已晚,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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