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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假发票涉嫌刑事犯罪

时间:2013-01-26 11:58:45  来源:  作者:admin

以前,伪造销售假发票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南宁市昨日公审的首例持有伪造发票案活生生地告诉我们,现在如果谁持有数量较大的假发票也将受到刑法的制裁。

  这起案件是在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公开审理的。这也是去年5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持有伪造发票罪后,南宁开审的首例持有伪造发票案。该案所涉及的金额属于巨大,兴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仁专门出庭支持公诉。

  经公安部门认定,2011616日,廖某乘车到南宁金桥客运站,到站后便与南宁的下家联系,查看一批非法制造发票的样本。双方还约定,次日以2万元交易这批非法制造的发票。617日,廖某乘车至宾阳,在宾阳一客运站与其上家电话联系好接货后,由一名身材较胖的男子,将两箱用蛇皮袋包装好的发票,用快运包裹交接给廖某。廖某拿到这两箱货后,立即租乘一辆黑色轿车返回南宁金桥客运站。当廖某抵达南宁市金桥客运站,准备与下家进行交易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民警从廖某处现场查扣南宁市餐饮定额通用发票815本(共40750份),这些发票全部是假发票。

  虽然廖某当天并未成功交易,公诉机关却认为,廖某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而且达到4万多份,属于数量巨大,应当以持有伪造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廖某当庭表示认罪。法院当天未宣判。

  《刑法修正案(八)》第210条之一规定: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虽然新法对持有伪造发票罪有明确的刑罚规定,可什么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普通人如果使用假发票,达到多大的数额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主办该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检察院在数额定性上,参照《刑法》有关非法出售发票罪的追诉标准:非法持有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数额较大,而数额巨大1000份以上。也就是说,普通人持有假发票达到100份以上,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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