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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工资被判刑入狱

时间:2013-01-26 12:01:26  来源:  作者:admin

 

        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去年底,池州市东山矿业公司负责人章某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昨天上午,此案在贵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据了解,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我省首例开庭审理的“恶意欠薪”案。  
        2011年8月底,池州市东山矿业公司的法人代表章某在拖欠公司36名员工近5个月的工资后逃到外地。2011年11月17日,贵池公安民警远赴辽宁,将章某抓获带回池州。今年2月4日,检察机关依法将此案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昨天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章某拖欠员工工资170819.30元。检察机关还指控章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检方审查查明,2011年4月,章某用四张信用卡透支人民币58315.30元,尽管之后银行方面曾多次催收,但其一直未还。     
         检方认为,被告人章某违反劳动法规,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同时又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分别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和“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并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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