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logo右1(225*70)
首页logo右3(225*70)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 法律法规

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

时间:2013-02-01 09:54:23  来源:合肥律师180网  作者:admin

133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危险驾驶罪
143条(《刑法修正案(八)》第24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取消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罪名)
16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八)》第29条第2款)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20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3条)虚开发票罪
21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5条)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234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第1款)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244条(《刑法修正案(八)》第38条)强迫劳动罪(取消强迫职工劳动罪罪名)
276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338条(《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污染环境罪(取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
408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9条)食品监管渎职罪

 



0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合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