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贪念作祟,顺手牵走了别人的挎包,结果换来了拘役和罚金。日前,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五百元。
2010年1月16日,被告人赖某在攸县某大市场闲逛时,看见被害人刘某(女)正在买衣服。当刘某试穿衣服时,顺手将随身的女性挎包放在衣店的椅子上。被告人赖某见此状立刻起了贪念,趁人不备将该挎包拿走,包内有现金600元、黄金戒指一枚(经鉴定价值822元)、邮政储蓄存单一本。案发后,挎包及挎包内物品均已被公安机关追缴并返还给被害人刘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赖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安徽金亚太王非律师,专注刑事辩护,13856968158.,合肥律师180网www.hf180.cn,安徽律师180网www.xs180.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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