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下班后,与朋友一同去酒吧喝酒聊天,离开时不慎将手机遗忘在吧台。小张恰好看到遗忘在吧台的手机,就随手将其装在自己的包里。回到家中,小张翻阅手机时发现有很多裸照。
小张联系小李,以将手机中的裸照发给其家人及朋友为由相威胁,向小李索要1万元。经过几轮的讨价还价,小张最后同意小李以5000元的价格买回手机,并承诺决不让裸照外泄。次日,小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5000元支付给小张,但小张却将手机转售他人。想着自己财物两空,且可能会被再次勒索,小李无奈之下报案。后小张被抓获,民警将现场起获的5000元发还了小李,但手机因为转售他人,早已不知所踪。最终小张被判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1000元。
评析: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小张拾得手机后,以手机中的裸照要挟小李,强行索要金钱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安徽金亚太王非律师,专注刑事辩护。13856968158.合肥律师180网www.hf180.cn,安徽律师180网www.xs180.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