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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妇卖楼治夫病不料被呃救命钱

时间:2016-10-26 00:37:32  来源:  作者:

 一名港妇为筹医药费医治患重病丈夫,把以毕生积蓄买下的内地物业卖掉套现,岂料遇上无良地产公司骗去救命钱;骗徒支付业主三成楼价后,讹称余下七成款项需经银行过户,骗得业主房产证(即屋契)后却暗中将物业出售,并拒绝向业主支付 57万元人民币(下同)余款。为港妇出头的工联会透露,至少尚有 21名内地业主惨遭同一手法行骗,涉及金额过千万,公安已插手调查。

无法追讨卖楼余款,姓邓港妇展示向公安举报的报案纸。

被骗救命钱的苦主姓邓, 40岁,早年嫁与任职厨师的罗姓港人,二人育有一名 11岁读小学的儿子;罗太 6年前持单程证来港定居,与家人居于青衣。她平日做兼职帮补家计,惟近期丈夫被验出胰脏出现问题,急需巨款住院及做手术。为筹措丈夫医疗费,她将 97年购入的广州宝岗路宏宇广场 19楼一个面积 800方呎的单位,交给内地的胞姊放售。

拒还 57万元卖楼余款

罗太胞姊去年 10月将楼盘交给内地一间地产公司放卖期间,却收到另一名声称「信用通」地产公司姓邓的负责人来电;邓表示有人出 82万购其单位,罗姊上网查到「信用通」成立于 04年,在广州等地共 12家分店,且是注册及认可的地产中介公司,于是放心托盘。

双方并于去年 11 12日签署卖楼及过户手续,买家实时由银行过户三成首期(约 25万元)给罗姊,但地产公司声称仍有手续未办好,要求罗姊将房产证留下备用。八天后,罗姊得悉其单位已抵押给人,但又不见地产公司转交楼款,她上门问究竟,地产公司向她保证会尽快交还余款 57万元,并签下协议书,罗姊无奈只得接受。此后地产公司久未还款。

罗太怀疑遇上无良中介公司,却又不敢告知家翁及家姑,怕被两老责骂,于是在今年 1 12日到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报警,并向工联会广州办事处求助,目前正等候公安的调查进度。

内地律师龚永芳指,物业交易手续是由买卖双方一起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地产中介公司无权亦不需要让客人留下房产证;案中女事主虽明显是被无良公司欺诈,但因其物业现仍没交易成功,只是被人用作抵押品,相信她可透过法律途径追讨被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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