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面对传销,国家的打击力度太小,犯罪成本太低了,其实社会危害很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了庆祝14名骨干荣升“老总”,传销组织多名“老总”前来祝贺。3月31日晚,该传销体系中42名“老总”齐聚马鞍山路一酒店庆祝,被警方一锅端。
3月20日上午,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经侦大队获悉,一伙来自湖北、广东、广西、河南、福建等省(区)的人疑似在合肥市蜀山、包河、庐阳等区域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通过调查,警方基本掌握了这伙传销人员在合肥市从事传销活动的区域、体系架构及人员组成。
3月30日23时左右,蜀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获取一条重要线索,该传销体系中一名分管财务及人事的“老总”彭某某,将于3月31日晚乘飞机飞往北京。此外,警方还获悉,3月31日晚,该传销体系中42名“老总”将齐聚马鞍山路某酒店,庆祝14名骨干荣升“老总”,并欢送其中17名“老总”次日集体前往北京旅游考察。
掌握这一重要情况后,合肥警方决定对这伙人进行收网。3月31日18:50,警方将正在准备登机进行安全检查的彭某某当场擒获。
彭某某被抓获后,民警冲进传销“老总”聚会的包厢,将包厢内42名成员悉数控制。
据办案民警透露,这伙人分别来自湖北、广东、广西、河南、福建等不同省(区),几名“顶级老总”主要来自湖北省崇阳县,当地警方反映称,这些人虽然在外地从事传销,但他们所欺骗的人基本全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事、战友等,被骗加入传销组织人的家属苦劝无果后,纷纷向当地警方举报自家亲人在外从事传销。
警方连夜对这伙人进行讯问,据他们交代,自去年10月份,他们悄悄潜入合肥,分布在不同的小区,主要从事“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等名目的传销活动。据其中的一名“老总”称,资本运作也好,连锁经营也罢,其实就是骗,骗的人越多获得的“利润”就越高。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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