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是我们经常在电视新闻或报纸上看到的字眼,常适用于国家公务人员。它的全称是“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相关部门调查”。这是政府对双规人员比较严厉的权威性惩罚。
1、一旦被双规,那么国家纪检机关肯定是掌握了有力的当事人涉事证据,几乎是没有回旋余地的。
2、在被双规期间,当事人的职权将不再能够有效行使。一些与之相应的涉案人员将得不到庇护,受害者、知情者不再受当事人的威慑,可以实行举报提供证据等行为。
3、被双规的人员被极大的限制了各方面的自由,他们得不到及时的外部信息,这样跟调查机构相比他自然是处于比较劣势的位置,我们可以从这个优势上各个击破。
这是一种正规的调查方式,使当事人可以在没有外界干扰的前提下向组织如实交代具体情况。这也是对他各方面的变相保护,以防继续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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