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环县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案件,因犯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2015年5月26日早上7点多,玉环人小松(化名)开车到厂里上班,下车后走到工厂门口,被两名男子用水果刀挟持。两名男子示意小松上车,其中一名男子开车,另一名男子用事先准备好的头套套在了小松头上。
在车里,小松随身携带的苹果手机被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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