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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工程引发四起诉讼 法院审执联合解开“千千结”

时间:2013-02-13 17:43:55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唐玉沙

 

  一项建设工程,引发了威海某地产公司和威海某建筑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四起相关诉讼案件。双方当事人利益纠缠不清,诉讼长期无法处结。日前,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审执联合的方式进行调解,以30万元的赔偿一次性化解了总诉讼标的达1037万元的四起相关案件。
   一项工程引发连环案
  2004年,威海某地产公司与威海某建筑公司签订一份建设施工合同,开发建设一高层大厦。20085月,建筑公司为追偿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地产公司同意用大厦的第四层抵顶工程款272万元,并协助办理过户,如不协助过户需赔偿利息67万元。建筑公司借款40万元给地产公司,地产公司要求欠款及借款以沙子抵款。
  调解书生效后,地产公司未履行过户手续,建筑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后,地产公司仍对过户事宜置之不理,于是法院将该高层大厦第四层强制过户。为保证剩余债权顺利执行,又查封了大厦第三层。
  大厦第三层被查封后,市民江某向法院提出异议,称第三层已经卖给了他,属于个人房产,要求解封。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裁定中止对该房产的查封执行。建筑公司对解封裁定不服,于2012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起案件由此形成。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地产公司认为大厦存在质量问题,向法院起诉,要求建筑公司赔偿损失413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建筑公司承担修复及鉴定费用100万元,案件已移交执行。  
  20123月,地产公司又向法院提起房屋漏雨的渗水质量诉讼,要求建筑公司赔偿310万元,并申请对大厦的防水防渗透工程进行质量鉴定,案件正在审理中。
  审执联合 化解马拉松诉讼
  四起案件形成后,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审判和执行陷入两难境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分析,照此下去,四起案件至少还需要一年才有可能彻底解决,而且不能保证双方不会再因为借款、保证金、利息等问题引发新的诉讼。
  对此,法官决定采用审执联合的方式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这样既可以节约大量时间金钱,又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指出,建筑公司胜诉的关键是鉴定报告,但光鉴定费最少就需20多万元,案件越早解决,对建筑公司越有利。最终,建筑公司经理王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为了表达他的诚意,他提出以30万元赔偿款抵销所有纠纷,地产公司经理邹某非常痛快地接受了这一提议。
  925日,两个执行案件撤回执行,查封的大厦第三层予以解封,两起审判案件撤回起诉。签订协议后,当日下午,建筑公司即将30万元转入法院账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30万元和相关解封裁定,四起案件的法律文书一并交给了地产公司。案结后,双方均对法院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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