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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扣状告光明乳业搭赠水杯侵犯专利权案宣判

时间:2013-02-13 16:42:24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潘静波

       光明的牛奶没问题,谁知买牛奶赠送的水杯却出了问题。去年8月,上海乐扣乐扣贸易有限公司以光明乳业销售、金羽公司供应的活力水杯侵犯其专利权为由诉至法院。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光明乳业、金羽公司停止侵权,金羽公司赔偿乐扣乐扣公司损失4万元。
  株式会社乐扣乐扣于20093月就水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108月获得授权。乐扣乐扣公司经株式会社乐扣乐扣授权,获得使用和维护株式会社乐扣乐扣在中国的全部知识产权的相关权利。 20126月,乐扣乐扣公司调查发现,在上海市漕宝路一家易买得超市,购买光明品牌的原味酸牛奶两组和乳酸菌饮料一瓶,当场获赠活力水杯”1个,而由金羽公司供应的该活力水杯,侵犯了乐扣乐扣公司水瓶的专利权。乐扣乐扣公司认为,两被告的侵权行为造成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带来经济损失,故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30万元。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将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图片进行比对,在整体视觉效果上并无实质性差异,两者构成近似,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金羽公司主张被诉侵权产品使用的是现有奶瓶的外观设计专利,但进行比对,被诉侵权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与奶瓶设计明显不同,两者不构成相同或者近似,该抗辩不予采纳。
  本案中,光明乳业在销售乳制品过程中搭赠被诉侵权产品是销售的一种形式,侵犯了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应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因光明乳业不知其搭赠的被诉侵权产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并提供了合法来源,故不承担赔偿责任。金羽公司未经许可,委托他人制造侵犯乐扣乐扣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被诉侵权产品,并向光明乳业进行销售,其行为侵犯了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关于赔偿数额,乐扣乐扣公司除合理费用外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将根据涉案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乐扣乐扣公司为本案诉讼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确定。
  综上,一审判决光明乳业、金羽公司停止侵害乐扣乐扣公司享有的水瓶外观设计专利实施权的行为,金羽公司赔偿乐扣乐扣公司经济损失及支付的合理费用4万元。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均未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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