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logo右1(225*70)
首页logo右3(225*70)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征地拆迁 > 拆迁补偿

力避"血腥维权"首在坚守司法救济底线

时间:2013-02-14 10:40:32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张隐曜

 

  现代社会,提倡公力救济。比如司法救济、行政救济。这是因为,私力救济往往因人而异,温和的维权方式之外,也存在血腥化的极端倾向,这对当事人而言,代价成本太高,而其所追求的正义,亦遭扭曲,极易导致新的矛盾,个体的安全以及社会秩序,也因而无从得以保障。提倡公力救济,正在于避免私力救济的这些弊端,这是向现代文明社会行进的必然选择。
  眼下可供剖析的案例是,湖南汝城县附城乡村民曹再发,因不满家乡拆迁赔偿问题,扬言要在广州幼儿园和中山大学制造血案。而之所以选择中大作为目标之一,是因为他认为中大是培养官员的,要让这里的人主持正义。115日的《信息时报》还披露,对于低于建设成本价四分之一的补偿款的协议问题,汝城县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否认,称只知他因拆迁补偿问题屡屡上访。而汝城县农经局证实,当地村干部截留了十多万,别的村民随后都得到了征地款,唯独曹再发家的钱却至今扣着,一家人生活无着
  公力救济的阙如,由此可见。一方面,是曹再发的屡屡上访,另一方面,却是固有问题的延续至今。就事实和后果而论,公力救济未能起到纠偏作用,甚至于,正是因为公力救济渠道的堵塞不畅,导致了曹再发陷入私力救济的极端之中。尽管曹再发制造血案最终只是成了扬言,但这维系于个人一念之间的选择,已然深刻表明:若公力救济阙如,倒逼公民寻求私力救济,或将带来巨大的社会风险。
  尤其须要重视的一处是,曹再发称曾经找过一位律师,但律师认为他们那个地方太乱,不敢管。当然,这只是一面之词,尚未得到考证。但实实在在的社会经验,很难让人相信曹再发是在妄言。毕竟,行政干预司法,将公民阻挡在公力救济渠道之外的现实案例,并不鲜见。之于公民权利而言,这恰恰是最具摧毁性的。因为,众所周知,司法救济是最后的救济手段
  保障公力救济,自然不可凌空虚蹈。排除行政干扰,坚守住司法救济这条底线是为当务之急。这道题目不难,答案便在于宪法——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当然,宪法精神的落地,司法独立的实现,有赖于相关的配套改革。作为操刀手,执政者当意识到,改革迟缓滞后,只会加剧社会风险,最终危及自身。时代车轮面前,螳臂何以当车?

 



0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合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