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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炽脉、裘爱玲诉绍兴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招商引资奖励行政职责案

时间:2013-02-13 11:42:57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admin

 

【案情摘要】
  为更好地招商引资,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文件对投资引荐者作出奖励允诺。张炽脉、裘爱玲二人在成功引荐了投资总额达27.4亿的项目后,围绕着奖励基数的计算问题与市政府发生争议。由于争议历时数年而未能解决,致双方矛盾激化。张、裘二人多次扬言要到绍兴市人民政府的招商引资会上主张权利、制造影响。涉案纠纷久拖不决,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诚信形象以及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法院在受理该案后,从服务地方中心工作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反复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尤其在张、裘二人上诉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信守契约的精神出发,在严密而又合理的论证基础上确定了计奖基数,一方面驳回了原告诉求中的不合理部分,另一方面责令被告依约履行奖励职责。案件宣判后,绍兴市人民政府自觉履行判决内容,原来情绪激动的原告方对于判决的内容亦基本接受,双方当事人之间历时五年多的行政争议得以有效化解。本案的妥善处理,从行政诉讼特有的角度,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有效促进了诚信政府的建设,有利于推动政府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为当地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因行政机关的招商引资奖励允诺而引发的新类型案件。本案的妥善处理,具有三个方面的典型意义: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面对政府新类型社会管理行为所引发的争议,法院通过大胆受理、依法审理、公正裁判,不仅消除了当事人因严重对立情绪而可能引发的不安定因素,为地方经济工作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行政法治环境,而且也积极回应了政府在应对经济发展采取新举措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与困惑。本案充分体现了司法以其独特的方式参与了社会管理创新,服务了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二是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分省人大代表亦来函关注。案件受理后,绍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负责人多次表示希望法院能依法妥善处理涉案纠纷。部分省人大代表亦来函表达关注。案件宣判后,市政府一方面积极履行判决确定义务,另一方面更加明确了对允诺同样应当认真对待,积极推进诚信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此外,法院还及时将判决理由与结果函告有关人大代表,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同时也争取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是创造性地运用法律,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面对新类型的行政争议,法院创造性地将民法中的契约精神、诚实信用原则等融入依法行政的内涵当中,在充分说理的基础上依法下判。双方当事人之间已历时五年有余的行政争议有效化解。此外,案件的审理与裁判,一方面,督促了行政机关认真对待自己的承诺;另一方面,本案以信守契约为逻辑起点的论证说理过程以及最终处理结果,也积极引导了行政纠纷的当事人通过依法、理性的方式进行权利救济,避免了过激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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