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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严打”整治斗争中依法查办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通知

时间:2016-04-22 10:07:37  来源:  作者: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严打整治斗争中依法查办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高检发办字[2001]27  
【发布日期】2001.06.17  
【实施日期】2001.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高检院的部署,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依法查办了一批充当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推动了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开展。但目前这项工作的开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在办案中,深挖保护伞的敏感性、自觉性不够强,严打整治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涉及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履行法律职责
  从前段时间打黑除恶的实际情况看,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在一些地方长期存在,坐大成势,往往是因为有大大小小的后台和保护伞的庇护。有的国家工作人员纵容袒护,有的徇私舞弊,有的贪赃枉法,内外勾结,危害一方。因此,中央要求这次严打整治斗争,要把打击黑恶势力同深挖其后台和保护伞结合起来,既要坚决依法打击社会上的犯罪,又要坚决依法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做到除恶务尽。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