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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七罪名

时间:2013-02-01 10:03:24  来源:合肥律师180网  作者:admin

151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七)》第1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取消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罪名)
180条第4款(《刑法修正案(七)》第2条第2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201条(《刑法修正案(七)》第3 逃税罪(取消偷税罪罪名)
224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七)》第4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53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第1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253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第2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262条之二(《刑法修正案(七)》第8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285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七)》第9条第1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85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七)》第9条第2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337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七)》第11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取消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罪名)
375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七)》第12条第1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取消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罪名)
375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七)》第122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
388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七)》第13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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