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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了三年没去理睬,被起诉了三年没去理睬一直没事是什么原因

时间:2022-06-19 13:28:17  来源:  作者:

 一、被起诉了三年没去理睬一直没事是什么原因?

这个法院是会给当事人进行公告送达传票的。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二、被起诉后不理睬的后果是什么?
被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答辩,向法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证据。如果不理,会有以下不利后果:
1.被告不应诉,视为对自己答辩及提交证据权利的放弃。
2.法院只依据原告的诉求及其所提供的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并依法作出判决。
3.法院如判决被告承担义务,被告拒不履行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时,被告是无法逃避的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有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在中国,刑事案件的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只有对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单位。
被起诉的当事人在接到法院的传票后,要按照通知的开庭时间出庭,同时要积极的应诉,提出反驳原告的证据和答辩的意见,如果不参加诉讼的活动,法院就会缺席判决,被起诉人就失去了争取自己权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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