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logo右1(225*70)
首页logo右3(225*70)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假冒商标100多万判几年

时间:2022-04-09 00:09:46  来源:  作者:

 假冒商标100多万判几年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获得的利益达到100万的,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第六十九条 [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获得的利益达到100万的,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0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合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