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logo右1(225*70)
首页logo右3(225*70)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转弯车辆被直行车辆撞了谁的责任,交通事故转弯直行相撞谁的责任

时间:2022-02-08 23:39:21  来源:  作者:

 一、交通事故转弯直行相撞谁的责任

 
转弯车辆全责。直行车具有通行优先权,转弯车必须让直行车。一般可以理解为在道路行驶中,如直行车辆无违章行为行驶,转弯是要让直行的。如对方未按标线行驶,例如机动车右转但直行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强行通过,则直行车辆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责任和全责的区别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转弯车一定要让直行车,直行车是有优先通过权的。在事故情节不严重的情况下,双方是可以私下进行协商的,协商不了报警,交警部门认为情节比较轻的,也是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进行解决就可以,不成功的走程序出了。


0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合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