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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不干了直接走可以吗,没有签劳动合同想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

时间:2022-02-08 10:01:47  来源:  作者:

 没有签劳动合同想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

 
可以;
 
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3、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法关于员工辞职后工资结算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必须在员工离职后十五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及社保转移手续。未办理的,造成员工损失的,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没有签劳动合同这是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操作,而对于劳动者如果想辞职也可以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但是在辞职之前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自己赔偿的,因此,劳动者一定要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会得到自己该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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