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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最怕什么投诉机构,派出所民警办案不公平到哪里投诉?

时间:2022-02-07 18:26:37  来源:  作者:

 一、派出所民警办案不公平到哪里投诉?

 
可通过陈述事实、申辩,跟工作人员讲,也可依派出所给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一般为派出所所在的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或者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受害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督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二、关于故意伤害罪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3.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综合考虑故意伤害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赔偿谅解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生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处理相关的治安管理处罚类型的案件的时候,可能会存在着不公平的这样的一种现象,对于当事人来说,面对不公平的结果可进行投诉的,一般情况下是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来进行投诉,上级关机关会对此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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