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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给500元生活费算不算家暴?

时间:2019-04-23 02:01:16  来源:  作者:

 一、经济控制属于家庭暴力行为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写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中,明确规定了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都属于家暴的类型。
 
在《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中,家暴的表现形式并没有“经济控制”的身影,但是通过经济控制给对方造成伤害,进而上升到精神方面的压抑,所以同样构成家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二、遭遇家暴怎么维权
 
《反家庭暴力法》中扩大了家暴的主体范围,就目前来看,家暴已经不仅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即使男女仅仅属于同居关系,这个时候也是成立家暴的。而从实际案例来看,因为家暴行为往往发生在具有一定亲密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而现实中受害人在证据收集保留方面的意识就相对较差,总想着再给对方一次机会,但这无疑也是纵容了对方的暴力行为。在说到遭遇家暴怎么维权的问题上,其实最主要的就是举证了。
 
面对家暴,实际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
 
1、向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反应。  很多时候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由居委会、村委会来进行处理,其实效果反而更好一些,毕竟基本都是熟人,对实际的情况也有一定的了解,处理过程中也会尽可能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对于处理的结果往往各方都比较满意。
 
2、向派出所报案。  面对家暴对待,有的人可以说已经忍无可忍了,但此时自己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在家暴发生的时候其实可以选择向警察报案。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3、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在遇到家庭暴力的时候,可以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而此时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并且需要迅速作出裁定,加强对受害人人身权利的保护。而实际操作的时候,虽然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但同时也会要求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协助执行。
 
其实都是要先作出相应的认定才可以,如果仅仅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些小打小闹,那么就不能算作是家暴。而在面临家暴的时候,也要积极的想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若有必要离婚的话,也要注意证据的收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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