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河北高院已向聂树斌父母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据河北高院介绍,在这起国家赔偿案办理过程中,河北高院依据相关法律与赔偿申请人进行了充分协商,双方就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达成了协议,赔偿决定的具体数额如下:(一)向聂学生、张焕枝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国家2015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3241元乘以20);(二)就聂树斌被侵犯人身自由的损失给聂学生、张焕枝52579.1元(国家2015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42.3元乘以217天);(三)一次性支付张焕枝生活费64000元;(四)支付聂学生、张焕枝二人精神损害抚恤金1300000元;(五)鉴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前期已经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有关人员亦代表法院当面向赔偿请求人进行了道歉,故赔偿请求人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请求不再主张;(六)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其他请求,因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赔偿请求人不再主张。上述法定赔偿金额合计为2681399.1元。
该赔偿决定中的13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创下国内冤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纪录,此前最高的是呼格吉勒图父母获得的100万元。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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