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协商失败,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或双方不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至法院解决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律师可接受任何一方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进行以下工作:
⑴调查取证,帮助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为诉讼做充分的准备;
⑵起草起诉书、上诉书、答辩状等法律文书;
⑶代为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包括诉前和诉讼中);
⑷代为起诉、上诉、反诉等;
⑸参加开庭审理,参与法庭调查、辩论,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
⑹代收法院裁判文书;
⑺代理强制执行;
合肥专业工伤律师王非律师 1385696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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