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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为人顶替罪名可能产生的犯罪行为

时间:2014-05-07 16:53:27  来源:  作者:

主观上让他人顶替自己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逃避法律追究,客观上因避嫌而逃避事故现场。即使肇事人本人在事故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的罪行,由顶替者向执法部门作虚假供述。因此,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可按照肇事后逃逸情节予以量刑。
一些事故人在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明知受害人有抢救的希望,依旧选择逃离事故现场,致使受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这种情况可能涉及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肇事者让他人顶罪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可能造成判错案件的严重后果。肇事者采用不正当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让顶替者出于各种原因自愿或不自愿甚至被迫陈述虚假事实,包庇肇事者的犯罪行为可构成妨碍作证罪。
根据《刑法》中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合肥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王非律师 1385696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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