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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遇到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

时间:2013-05-09 10:00:43  来源:  作者: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哪些情况可以“私了”,哪些情况不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下列情形,一定要及时报警,请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绝对不可以“私了”。
(1)只要有人员伤亡的(不论是死亡还是重伤、轻伤)。
(2)事故尽管只是造成了人员轻微伤害,但是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3)尽管没有人身伤亡,但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较大的(财产损失较大的标准,须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根据本省具体情况协商规定)。
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是不能按照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解决的,即使双方能达成共识也不允许“私了”。
另外,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即使只有轻微财产损失还是需要报警,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机动车没有牌号、没有检验合格的标志及保险标志。
(2)驾驶人没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包括没有驾照,以及驾照过期的情形)。
(3)事故一方当事人在驾车前,喝过酒或是服用过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
(4)尽管没有人员伤亡但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本文由合肥律师摘录:http://www.hf180.cn转载请保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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