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logo右1(225*70)
首页logo右3(225*70)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程建筑 > 典型案例

与某学校、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时间:2013-02-13 20:32:34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admin

 

  【关键词】拖欠工程款 农民工合法权益
  【简要案情】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承建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教学楼等建设工程,该公司项目经理袁某先后雇请陈某等31位农民工进行施工。从2008年至2010年期间,该公司先后与陈某等31位农民工结算,欠31位农民工工钱合计130万余元,且分别向31位农民工出具了欠条。此后,陈某等31位农民工多次找建筑公司催讨,该公司因学校尚欠其工程款数百万元而无法向31位农民工兑现。2011421日陈某等31位农民工起诉建筑公司和学校主张工钱。一审法院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判决由学校给付31位农民工工钱,此款冲抵其应付建筑公司工程款。学校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未能支付31位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亦系被告此学校拖欠巨额欠款所造成,并且该学校还拖欠建筑公司工程款近140万元未付,还有合同保证金8.5万元未退,明显违反合同约定,其下欠建筑公司工程款为200余万元,已远远超过了31名原告的诉讼标的,因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该学校应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此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点评】本案所涉31位农民工与建筑公司的遭遇曾被多家媒体报道,农民工多年的工钱无处兑现的急迫情况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审、二审法院高度重视本案的审理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保护弱势群体,两级法院在了解双方调解无望的情况下,作出对该案优先审理、快审快结的决定。尤其是二审法院调配了优秀的业务骨干力量,高效完成了案件相关审理工作,从接手本案到终审判决作出仅用了7天时间。31位农民工接到终审判决后热泪盈眶,衷心感谢两级法院关注弱势群体,为民维权的司法人文关怀,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0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合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