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logo右1(225*70)
首页logo右3(225*70)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受害人不幸死亡的赔偿项目

时间:2014-03-27 14:39:15  来源:  作者:

死亡赔偿金
城镇标准21024元×20年=420480元;
农村标准7161元×20年=143220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丧葬费:4400元×6个月=26400元;
3、精神抚慰金:80000元;
4、治疗费:凭票支付;
5、住院护理费:97.5元/天;
6、伙食补助费:30元/天;
7、营养费:30元/天;
8、误工费:受害人如果是受伤后死亡,会产生误工费用;
9、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人生活费:城镇标准:15012元×(18岁-实际岁数)÷抚养人个数;农村标准:5556元×(18岁-实际岁数)÷抚养人个数;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交通费用;
1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必要费用;
12、其他合理费用。

合肥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王非律师 13856968158



0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合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