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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开车门撞倒骑车老妪 谁负主责引争议

时间:2015-01-21 15:11:39  来源:  作者:

2013年12月26日上午,河西区宾水道华夏银行门前,一辆黑色凯美瑞轿车在非机动车道靠近隔离带的位置上停了下来。坐在右后座位上的女士开门下车时,撞倒了旁边骑电动车顺行的老妪。老妪当即头破血流。凯美瑞车司机下车后拨打了120。这一幕恰好被市民许先生看到,他赶紧拨打了110。救护车赶到现场后,凯美瑞车司机帮着将受伤老妪抱上车,自己也准备开车离开。虽然许先生提醒他应保护现场,等待警察勘查,但司机还是着急地将车开走了。
司机被指违停肇逃“顶包”
这位司机就是曹某,而开车门的就是钱女士。
河西检察院指控,当天曹某驾驶一辆套牌车,在禁停区违法停靠,坐在车后排的钱女士开门时撞到了顺行的老妪于某,导致其脑干损伤、出血等,最终鉴定为重伤。曹某在案发后未报警及保护现场,而是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之后又授意他人用一辆桑塔纳车来“顶包”。交管部门认定,本次事故中,曹某负主要责任,钱女士负次要责任。
法庭激辩是否属于交通肇事
30日在法庭上,关于曹某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争论。曹某的辩护人认为,曹某违法停车应当承担事故责任,但不应是主要责任,而是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此外,认定曹某逃逸欠妥,虽然他没报警,但他打了120并驾驶自己的车随救护车去了医院,为帮助于某治疗,他还多处举债,足额垫付了31万余元的治疗费用。
对于 “逃离现场”的指控,曹某的弟弟作证称,因为曹某开的是套牌车,所以不敢报警,案发后,曹某给弟弟打电话,让其把车开回家换成正式的牌照再开回来。而对于找人“顶包”一事,曹某解释称,因为他驾驶的凯美瑞车没有上保险,所以想找一辆有保险的车顶替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于某的丈夫在法庭上称,于某一度伤重几乎成了植物人,因此要求曹某、钱女士共同支付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200余万元。对此,曹某表示愿意赔偿,但无力承担这么大的数额。而钱女士的律师表示,当天其乘车出来为所在公司办事,属于职务行为,因此应追加其所在公司为被告,由该公司支付于某的护理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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