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logo右1(225*70)
首页logo右3(225*70)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 > 交通新闻

不听劝阻酒友驾车身亡 未有效劝阻酒驾酒友担责

时间:2014-12-16 08:40:10  来源:  作者:

2013年9月2日21时许,林海邀请吴民的丈夫李文、张田等人吃饭,席间饮酒。散场后,张田、林海让饭店老板杨飞打电话叫出租车,打算送李文回家,但李文坚持骑摩托车回家。途中,李文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吴民要求林海、张田等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9万余元。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焉耆垦区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一审判决林海、张田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1.9万余元。因林海为当晚吃饭的召集人,林海与张田的责任比例为60%、40%。

■以案释法
未有效劝阻酒驾酒友担责
本案的主审法官庭后表示,林海、张田与吴民的丈夫李文一起饮酒,对酒后的李文负有劝阻、照顾、扶助、护送的安全义务,林海、张田虽曾对李文进行过劝阻,但还是未完全尽到上述义务,未有效劝阻李文酒后驾车,导致李文在骑摩托车回家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林海、张田均具有一定的过错。李文不听劝阻,仍然酒后驾车,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0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合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