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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男子撞倒七旬老人将对方拖行800米后致其死亡逃逸

时间:2014-10-31 09:57:58  来源:  作者:

27日凌晨1时59分,大冶市公安局交警事故调处中心接到电话报警:106国道大箕铺镇路段有一老人被撞。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辆三轮电动麻木车被撞变形,车斗里装载的废品散布了一地,却不见伤者和肇事车的踪影。
就在民警疑惑之际,一辆过路车辆停下告诉民警,距离事故现场800余米处地上躺着一个人。民警上前查看发现,那是一名满头白发的老汉,身上有多处碾压痕迹,头部严重变形,已经身亡。
民警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后发现,在800余米的路段内发现多处遗留的机动车挡风玻璃碎片和保险杠碎片。民警据此判断,肇事的应是一台小轿车,行进方向是由大冶开往阳新方向。
通过查看卡口监控视频,民警锁定了一辆鄂B牌照的银灰色小轿车。通过查询,与车牌对应的车主为赵某,车是一台黑色轿车,而非银灰色轿车。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上赵某,他称原车在五年前已经卖了,民警追踪后获悉,这辆车今年已在阳新一家汽车修理厂报废了。
民警找到这家汽车修理厂的修理工梁某。在辨认卡口照片后,梁某称知道这辆车。当天中午,梁某向交警承认,车是其表哥26岁的马某在开。接到警察敦促自首的电话后,马某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民警经审得知,马某是阳新人,做二手车生意,不久前,他以三千元的价格买下了一台已报废的银色轿车,并到表弟梁某的汽车修理厂拿了一块鄂B旧车牌挂在车上。
26日晚8时许,马某与几个朋友驾车前往大冶一KTV唱歌,期间大家都喝了不少酒。次日凌晨1时许,马某驾车以80公里的时速赶回阳新。由于天色较暗,车行驶至大箕铺财政所路段时撞上了右前方的一辆三轮摩托车,然而马某并没有停车,而是一路向前行驶,以致将驾驶三轮摩托车的老汉拖行了800余米。
马某将车开回了阳新后冷静了下来,他独自将车开到了赤马山水库边,卸下了车牌,然后将车推进水库,企图毁灭证据,却没想到不到10个小时就被大冶警方查获。前日,办案民警赶到赤马山水库,打捞起肇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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