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大多是为了争夺财产而闹上法庭,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80后已离婚小两口对簿公堂不是为了争夺财产,竟是为了将财产给对方。
王先生和刘小姐本是夫妻,两年前经法院调解离婚。现刘小姐将王先生告上法庭,为的不是争夺财产也不是追索子女抚养费,而是要将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创办的公司的股权转让至王先生名下,确认自己非公司股东身份。
刘小姐称,自己与王先生2003年结婚,2009年离婚。2007年,王先生以注册公司需夫妻双方签名为由骗取了自己的签名,注册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将自己列为股东。现双方已离婚,虽然王先生多次给自己出具声明,保证办理公司股东变更,但至今都未办理。无奈,刘小姐只得将王先生起诉至通州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并非公司股东身份。
庭审过程中,王先生当庭承认自己骗取了刘小姐的签名,将其列为公司股东,也认可自己多次给刘小姐出具声明,自己也很积极地配合刘小姐办理公司股东变更,但现在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无法办理公司股东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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