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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请不要给我财产 前妻要求确认自己非股东

时间:2013-02-15 10:29:27  来源:  作者:邓张恒一

        夫妻离婚大多是为了争夺财产而闹上法庭,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80后已离婚小两口对簿公堂不是为了争夺财产,竟是为了将财产给对方。
  先生和刘小姐本是夫妻,两年前经法院调解离婚。现小姐将先生告上法庭,为的不是争夺财产也不是追索子女抚养费,而是要将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创办的公司的股权转让至先生名下,确认自己非公司股东身份。
  小姐称,自己与先生2003年结婚,2009年离婚。2007年,先生以注册公司需夫妻双方签名为由骗取了自己的签名,注册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将自己列为股东。现双方已离婚,虽然先生多次给自己出具声明,保证办理公司股东变更,但至今都未办理。无奈,小姐只得将先生起诉至通州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并非公司股东身份。
  庭审过程中,先生当庭承认自己骗取了小姐的签名,将其列为公司股东,也认可自己多次给小姐出具声明,自己也很积极地配合小姐办理公司股东变更,但现在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无法办理公司股东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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