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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收税方便耕地随意延包

时间:2013-02-07 17:42:45  来源:合肥律师180网  作者:admin

       事件:汪某与其妻承包6.9亩土地,后弃耕外出打工。6.9亩地被本村民组吴某、马某等四村民分种。在土地延包时,凤阳县殷涧镇沙涧村委会未通知汪某续订承包合同,也未征求汪某同意,将其承包地发包给吴某、马某等四村民。汪某想要回承包地未果。

    裁决结果:吴某、马某等四村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返还6.9亩承包地。

    依据: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发包方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到期一批,续订一批,把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沙涧村委会在农村土地延包工作中,没有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将承包方案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做法,违背了民主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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