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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村组为争山岭权纠纷

时间:2013-02-08 08:41:18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admin

 
  宜章县杨梅山镇富里坪村第十四组与同村委会的十一、十二、十三组均为曾姓,按照曾姓族谱的字辈来看,村民之间可互称兄弟姐妹,十一、十二、十三组共处一个大村,由于历史原因,十四组与十一、十二、十三组积怨已久,早在九十年代,因为争夺水利资源,村民就发生过械斗。
  20122月,十四组与十三组对人形岭的山岭发生权属争议,双方对立情绪十分激烈,十四组宣称要将官司打到不能再打为止, 十三组亦叫喊将十四组的出村公路挖断,不准十四组的人经过,十一、十二组村民也积极支持十三组的行动,在纠纷期间还发生了砍树苗、毁玉米的事件,群体性的械斗一触即发。
  201264日,宜章县人民政府作出了(2012)宜政林决字第2号林业行政裁决,将人形岭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十三组所有;十四组不服,申请复议,郴州市人民政府维持了宜章县人民政府的裁决,十四组仍不服,向宜章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章法院在受理了此案后,高度重视,主管副院长袁志,带领主审法官周四新与杨梅山镇党委、政府联系,取得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并加强与县纠纷调处办公室、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发挥联动协调效能,召集十三、十四组在外工作的干部,学习相关法律,分析该案潜在的影响社会稳定因素,他们都纷纷表示全力配合好法院的庭外调解工作,回到村子里去做村民的思想工作;袁志副院长和主审法官周四新还多次深入田间地头,与十四组和十三组的组长、代理人、村民促膝谈心,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认真听取双方正当、合理的要求。在综合分析了双方的要求后,冒着刺骨寒风,牺牲休息时间,对争议地现场进行勘察,再次召集双方进行协商,十三、十四组的村民们被袁志副院长和办案人员的严谨、耐心、不辞辛苦地工作作风所深深感动,对立的情绪终于得到缓和,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当场达成了和解协议。十四组主动撤回了起诉。
  村民代表在送锦旗的同时,还拿出一个红包,副院长袁志态度坚决地拒绝了,她说:能够让人形岭(又称鬼打锣)的山林权属纠纷圆满解决,案结事了,十三、十四组的村民们今后和睦相处、共同发展就是我们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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