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经甲乙双方协议,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执行:
一、甲方将自有的座落于合肥市××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房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定为每月人民币××元,其中,乙方按每月××元于当月10日前给付甲方,另,每月余款××元由乙方代扣代缴房产租赁税费。
四、乙方于租期届满时,可续租。若租赁不成,乙方应按照原状腾出交还甲方。
五、租房期间,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或以变相方式由他人使用房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且有权单方收回房屋。
七、租房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负责修缮其费用自理;乙方自行添附财产,甲方不予折价补偿,乙方自行处理,若造成租赁房屋损坏,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八、租房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支付。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存有关机关。
甲方: 乙方:
二××年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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