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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时间:2013-02-08 10:58:57  来源:合肥律师180网  作者:admin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于××年××月××日向贵院提起对被告××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纠纷行政诉讼一案,现申请人于××年××月××日收到你院(××)××行地字第1号《通知》,你院将申请人行政诉讼一案移至××市××区人民法院审理。为此,申请人特提出异议,具体理由如下:

一、你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属于援引法条不当,依法应予纠正。

申请人与被告××市人民政府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行政管理纠纷一案,其双方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三)项规定管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之规定,被告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法院不宜审理的案件,故申请人与被告行政纠纷案件,应当贵院作为第一审受理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其贵院(××)阜行地字第1号《通知》援引法条不当,应予纠正。

二、申请人本起行政诉讼案件,是××人民政府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管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认为该行为不合法,则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其依据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贵院应当作为一审审理法院,以公正审理本案,维护申请人弱小企业和广大职工生存、生产条件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综上,申请人依据《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对贵院《通知》的管辖权,特起出异议,请支持申请人请求。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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